张静律师网

gzzhangj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房产纠纷114讲:安置房修建遥遥无期,买卖合同解除能索赔吗?

2024-12-02 17:06:33 来源: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114讲:安置房修建遥遥无期,买卖合同解除能索赔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看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的,如约定了房屋一直未建成的赔偿的话,就可以。如未约定则索赔困难,因为该合同的履行本就风险极大。如下面这个案件,安置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交房的具体时间,后受政策影响安置房一直未修建,买家只好解除合同退房款,但卖家只同意退款,一分钱都不同意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安置房的买卖受建设进度、政府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合同未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合同解除非卖家过错,判决卖家返还购房款即可,其他都不用赔偿。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何买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理由是否成立的问题。 本院对本案评析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案涉《安置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标的物为拆迁安置房,案涉房屋已明确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合同其中3100平方米指标房中的第二套摇号成功的房产,可见案涉交易标的的交付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此外,广州市南沙区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亦已在出具的回函中表示积极商请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剩余未摇珠分配的安置房拟定摇珠分房方案,且从回函内容可知案涉拆迁安置房的取得及交付时间受安置房建设进度、政府审批推进进度等多因素影响,而非梁卖家自身原因导致,院驳回何买家关于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利息及赔偿中介费损失的诉请。


大家都在看

商品房244讲:协议预定不买房不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