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卖房办全权委托公证书有什么风险?
2015-09-10 18:32:23 来源:张律师
咨询:我通过房产中介卖房,中介帮我找到了一位买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随后,我找中介和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房人以其爱人在国外为由,要求我和他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我委托他全权处理房屋。买房人说合同上就是这么签的,我仔细看了合同,确实未约定房屋过户,而是约定办理委托公证。请问,如果办理委托公证对我有风险吗?我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吗? 律师解答:如果办理委托公证,对你有风险。因为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 你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大家都在看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