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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改建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2015-11-19 18:33:05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咨询:我家楼下本来是绿地,风景很好,当初我买房为了这个风景还多付了好几万。后面物业却把绿地改建成了停车场,请问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若要改变小区绿地的用途,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此外,改变居住区绿地的使用性质还应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才可动工。
你小区的物业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场的行为亦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该改建行为已得到2/3以上业主同意,则物业公司应取得同意业主的书面确认并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在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小区内有异议的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其改建行为合法的相关书面材料,如发现物业公司有违法行为,相关业主可向所在街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予以制止,恢复原状,也可以侵犯所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由,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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