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哪些刑事案件被告可以与受害人和解?
2015-12-16 18:54:32 来源:张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1、哪些刑事案件被告可以与受害人和解?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2、刑事和解的条件
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对于渎职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主要对公职人员从严要求和严格处理的现实考量。
3、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
(l)启动。适用刑事和解通常有三种启动方式:一是当事双方自行提出达成和解的愿望;二是当事人双方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请求;三是司法机关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
(2)受理。刑事和解的受理,应由公、检、法机关进行。受理后,应当审查是否具有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告知双方当事人。
(3)和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必须得到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认可。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应当在协议订立之日履行完毕。如果加害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在征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4)监督。司法机关对加害人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督促,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危害后果及赔偿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4、和解后可坚强多少刑罚?
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总之,刑事和解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一项新型的司法理念和工作制度,作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新举措,实现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效探索,必将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 大家都在看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