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他人冒名擅自卖房合同无效纠纷律师
2016-01-27 17:45:45 来源:张律师
广州擅自卖他人名下房产有效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那么无处分权人出卖房屋,买受人是否应当返还呢?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该条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买房人属于善意,且房屋已过户,则真正房主无法要求返还房屋,只能向无权卖房人追偿。如果买房人系善意取得争议房屋,但未到国土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则其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真正房主有权要求其返还,其购房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卖房人追偿。
- 大家都在看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