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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打民事官司,上诉期15天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16-07-15 16:34:47 来源:张静律师
1、超过审限的四种情况。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审限是指法院从立案到宣判的期限,但是公告、鉴定、当事人和解、管辖权异议(争议)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民诉法》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诉法解释》第243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2、上诉期各算各的。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法院文书之日起计算。
《民诉法解释》第244条: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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