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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支付保密费吗?
2016-10-19 14:34:06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不需要。
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公司不需要额外付费。保密义务不是竞业限制,单位不需额外付费。从法律层面讲,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即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及技术类的员工恪守该秘密是法定义务,且不需要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竞业限制是指公司与本公司特定员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禁止到另一公司或自营从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业务关系的业务。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在于:保密义务是法定的,无论员工与单位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其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应履行该义务;竞业限制则是双方约定的,没有约定不必履行。如果劳资双方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协议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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