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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屋怎么分割?
2017-04-20 17:41:07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一对夫妇婚后购买第三人的安置房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因夫妻感情不和,一方提起离婚并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另一方同意离婚,但要求房子二人平分。本案房子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本案中不能处分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判决房屋的使用权,最终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由二人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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