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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客擅自改建房屋,业主可以解除合同索赔吗?
2017-12-04 14:15:27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承租人擅自改建租赁房屋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建、扩建租赁房屋扩除或改变原租赁房屋的框架结构或外观建筑,以致侵犯出租方产权的陷阱。承租人若需改建、扩建租赁房屋应经出租方同意,并应报房管、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即违章建筑,同时也侵犯了出租房屋所有权。出租方为了防止承租人擅自改建租赁房屋,应加强管理和巡视租赁房屋,同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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