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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2018-06-19 16:11:57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指的是依照法律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行为。近年来由于房产价值高,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所谓的第几继承人又是如何判断的呢?
一、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
很多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父母健在将房产赠与子女叫做生前赠与,不能叫继承。另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合法收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是需要分割之后才能进行遗产继承。而一切非法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二、如何判断第几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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