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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股东可以对公司的其他对股东提起哪些诉讼?
2018-08-17 14:54:05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1、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25)请求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26)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27)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28)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形成的诉讼;
(29)要求出资不实或其他有出资瑕疵的股东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
(30)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
(31)因股权继承引起的诉讼;
(32)因股东离婚分割股权产生的诉讼;
(33)因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诉讼;
四、股东代表诉讼
(34)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五、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35)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36)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37)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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