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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投资合作关系结束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属于借贷纠纷吗?
2018-10-18 17:35:05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问:依据投资合作关系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提起的诉讼,可否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律师解答:当事人因投资合作所引发的欠款纠纷,欠款的性质是否属于借款,不仅关系到案件法律关系的认定,更关系到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利息的计算。《最高人民法z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依据有关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z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同时,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就债务数额及利息有争议,人民法z院根据查明的案件情况,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清算协议按照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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