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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房者社保年限不够,开发商能直接转卖他人吗?
2019-07-29 19:05:58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购房者社保年限不够,不符合购房资格,双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签订了认购书,属于双方都有过错,此种情况下,定金应当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等。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信某公司明知道吕某没能达到连续三年购买当地社保的要求,在信某公司已经尽了告知义务,吕某在购房资料提交清单上签名确认的情况下,双方仍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吕某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将涉案的房屋转卖他人,导致无法签订有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因此吕某和信某公司均有一定责任。信某公司向吕某收取了购买房屋的定金30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信某公司理应将定金返还给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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