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gzzhangj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广州加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还没开店还能退款吗?

2019-10-12 17:30:28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加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还没开店还能退款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能退,只要没开店就没有使用公司的经营资源,就可以全额退款。如果有履行选址或培训等服务的,扣除部分服务费用。

判决书节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即使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本案中,李某于2016924日与小某公司签订合同,并于2016103日前共计向小某公司交纳了40000元的款项。涉案合同中并未约定被特许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期限,李某于20161017日向小某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解除涉案合同,于201611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涉案合同,该期间可以认定为其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小某公司并未实际履行涉案合同,小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尚未被李某实际利用,至本案法庭辩论终结之日止,涉案合同期间已经届满,且双方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作出重新约定,故现李某要求解除涉案合同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重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鉴于小某公司尚未实际履行涉案合同约定的义务,其向李某收取的40000元款项应予以返还。李某认为小某公司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小某公司赔偿其实际损失10150元,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在与小某公司签订涉案合同前,完全有能力且应当审慎审查小某公司的经营资质、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情况等信息,李某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实小某公司存在欺诈导致重大误解的行为,涉案合同系因李某在一定期限内单方予以解除的,故李某要求小某公司赔偿其损失和40000元款项的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大家都在看

商品房244讲:协议预定不买房不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