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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街道办或镇政府有权拆除违建吗?
2019-11-12 18:15:38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有权,但拆除违建的程序应合法,不能只作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就拆除。
判决书节选: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规定,被告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具有对本乡镇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的法定职权。但强制拆除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而被告仅仅只作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期限未届满时拆除原告所建的建筑物,程序明显违法。因此,被告拆除黄场五社大博种地使用的农业附属设施(临时板房)的行为应当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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