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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以开发商拒绝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而拒绝收楼可以吗?
2019-12-13 19:02:43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开发商有,则不能仅凭其未提供而拒绝收楼。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开发商要求业主先签收收楼书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程序无明显不当。
判决书节选:
至于殷某提出的收楼程序问题。殷某二审主张其拒绝收楼的原因之一为碧桂园公司不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违反合同约定的交楼程序。碧桂园公司抗辩称其在办理涉案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时已将住宅质量保障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到住建部门进行了备案,在主观与客观上均不存在故意不出示相关文件的理由。根据碧桂园公司的举证,碧桂园公司确已办理涉案房屋所在楼宇的竣工验收备案,也已经将住宅质量保障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进行备案,可供业主查阅。因此在办理具体房屋的交付手续时,要求业主签订收楼书再提供单体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程序亦无明显不当。因此殷某以碧桂园公司交楼程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收楼,亦无充分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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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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