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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守约方能要求赔偿差价损失吗?
2019-12-26 18:56:00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张律师解答:法z院一般不会支持差价损失,只会支持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等,是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得失,不至于一方因交易而获得巨额利益,同时另一方产生巨大经济损失,使双方都能服判息讼。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只判决返还定金20万,驳回了赔偿100万差价损失的诉请。
判决节选:
法z院经审理认为:合同已明确约定潘某(卖家)提前还贷及涂销抵押登记手续的期限,潘某至今未办妥该手续,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潘某提出因配偶不同意配合办理手续导致诉讼及房屋被查封,此仍属于卖方责任,对外不能对抗朱某(买家)。由于潘某违约,导致涉案合同无法按时顺利履行,朱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朱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法z院予以支持。
关于朱某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00万元、赔偿中介按揭费损失8000元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涉案合同约定了卖方违约需支付相应违约金。现朱某选择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系朱某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该请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法z院予以支持。朱某支付的中介费5000元、按揭费3000元合计8000元是朱某的实际损失,因未超出定金10万元赔偿范围,依法不应重复计算,故对该请求法z院不予支持。关于朱某主张的房屋差价损失100万元的请求。首先,朱某提供的网上查询白云区房价统计表,只是白云区楼盘的均价统计数据,但事实上,不同房屋因其所处地段、位置、楼层、朝向、面积、环境等的不同而存在价格差异,故该统计表不足以证明涉案房屋已溢价100万元;其次,一般而言,房屋买卖交易时间较长,易受市场或各方因素影响,买卖双方能否顺利成交处于不确定状态。在本案中,考虑从签订买卖合同至朱某提起本案诉讼相隔约4个月,时间不是很长,朱某在合理判断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可及时另寻房源,防止损失扩大;最后,本案中,朱某仅支付定金10万元,其要求赔偿100万元差价损失,有违公平合理原则,且法z院已支持按定金赔偿。综上,朱某要求潘某赔偿100万元房屋差价损失依据不足,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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