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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起诉退定金后开发商不到庭怎么办?
2019-12-30 18:53:58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视为被告放弃答辩权利,很大可能直接判原告胜诉,退定金。但如原告想双倍返还定金,则要举证证明是被告违约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某寓)认购书》属于双方约定负有将来缔结合同义务的预约合同。原告为证明其履行约定义务的事实,提交了交按揭资料证明、首期款项的银行账户及通话短信记录、视频资料等证据,对此被告没有到庭提出答辩意见及反驳证据,故对原告上述证明事实本院予以采信。因此,是非原告的原因致使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双方约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已届满,故原告要求解除本案认购书及被告退还定金30000元,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欠款利息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占用了原告资金,故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从原告主张的2016年1月25日起计付欠款利息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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