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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对贷款次数及办理时间没限制怎么办?
2020-03-13 16:02:52 来源: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所有卖方都希望尽快拿到全部房款。但是,贷z款申请银行是可能不批的,比如买方信用不够、某家银行近期没有额度、贷z款政策调整等各种可能都有,很多时候银行对不批贷z款的原因并不给予正式解释。一家银行不批,换另外一家,这是很多人常用的做法。每多做一次贷z款申请,获取贷z款的时间显然就要延后一段!那么买家向一家银行申请贷z款被拒,还可以申请多少次?
律师解答:这几个问题很多人在签约时根本就没想过,如果买家贷z款很顺利自然也没问题,但一旦买家向第一家银行申请贷z款被拒,再向第二家申请时卖家可能就不愿意了!合同会怎么约定呢?这个并没有法定标准,但如果签约时没有特别要求,中介提供的合同对于贷z款的次数和时间通常是不会做限制的,很可能会约定“向一家银行申请不成,再向另一家申请,直到贷z款批准为止”。
也就是说,理论上讲,买家申请贷z款一次不成,可以多次向不同银行申请贷z款。如果真的经历向三五家银行申请贷z款,那么长的时间有几个卖家能愿意?!但不愿意又怎么样?你合同里约定了可以多次贷z款,没有任何限制,这时如果不配合贷z款或者提出毁约,卖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发生这种情况,买家要么捏着鼻子认了,要么不配合贷z款引起双方纠纷!那么,卖家怎么防止发生这种事儿呢?
很简单:如果卖家急需用款、对余款短时间支付有较强期待,最好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贷z款次数限制或贷z款时间限制,比如“贷z款最多不超过两次”,再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前卖方不能收到贷z款买家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等。这样一旦发生贷z款不顺利的情况,就能按合同设定的条款要求处理了。另外,如果合同有约定最迟过户日期,则到期后卖家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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