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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占有使用费按什么标准?

2020-08-13 16:52:54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占有使用费按什么标准?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租赁合同无效,仍需要交占有使用费(标准与租金一致)。如下面这个案件,使用人主张参照同地段房屋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法院不不予支持。

判决书节选:

关于占有使用费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范某承租涉案房屋后实际用于商业经营,故其以涉案房屋建设用地的用途为住宅性质,要求参照同地段房屋使用费的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令范某按照每月43839元(合同租金金额)标准支付使用费,合法有据,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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