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黄埔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卖家不是产权人咨询
2021-06-30 15:39:04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家说其不是真业主,发生纠纷告谁?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告房产代持人,也可以告真正的业主,选定后就不能变更。
判决书节选:
林卖家是否应承担案涉《商铺买卖合同》项下相关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本案事实,案涉商铺登记在林卖家名下,且林卖家系以自己名义与徐买家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并无证据证实其在签订合同时已向相对方披露其与案外人泽某公司之间的商铺产权代持关系。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在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以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故徐买家在本案中以林卖家作为合同相对方提起本案诉讼并无不当,林卖家应当承担案涉《商铺买卖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
- 大家都在看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