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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专业土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土地能否抵押咨询
2022-07-21 16:01:17 来源:张静律师
广东民法典施行后耕地的土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张静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特意删除了原《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耕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表明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进一步印证了流转期限五年以上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五年以上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登记、抵押融资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法律依据。
法条对比: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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