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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如何分家析产?
2022-07-22 14:54:20 来源: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解答:看各共有人是否愿意购买他人份额,如都不愿意购买,则可以按照实物分割的方式,确定各间房屋归各人。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这样判决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一、《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因此罗某梅、罗某容请求分割共有房屋,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二、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罗某梅、罗某容与罗某民、罗某芬、罗某杰各占房屋50%份额,罗某民、罗某芬、罗某杰坚决不同意处分房屋,也不同意出让自己所占的份额,且涉案房屋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处分难度大,故法院对该房屋不予处分。三、根据《物权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对房屋的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罗某民、罗某芬、罗某杰也坚决不同意出让房屋和自己所占份额。根据房屋的现状,涉案房屋可以进行实物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故法院决定以实物分割的方式对涉案房屋的份额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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