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gzzhangj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广州同居分手后能起诉对方搬出自己名下的房子吗?

2022-07-28 13:56:39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同居分手后能起诉对方搬出自己名下的房子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分手后女方起诉男方搬出自己名下的房子,男方抗辩称自己也有出钱买房,实际是借名买房。最终法院认定其借名买房的证据不足,判决其搬出房屋。

判决书节选:

本院确定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庄某抗辩不同意搬出涉案房屋应否支持问题。现评析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已失效,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由此可知,虽然根据登记的推定力,在当登记权利人与事实权利人不一致时,不动产的登记权利人被推定为正确的权利人,但只能说明法律免去了登记权利人积极证明自己权利真实性的义务,并不表示登记权利人就最终取得物权,只要事实权利人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对于争议不动产的权利,由登记推出的权利正确性即可推翻。本案中,庄某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其才是涉案房屋事实权利人而抗辩不同意搬出涉案房屋,对此,庄某提交否定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的证据应当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程度,其一须完成对于案涉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的证明标准;其二须完成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的证明标准,只有在上述两项证明标准同时具备完成的情况下,才能否定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明力。现从查明事实审查来看,庄某为证明其对于涉案房屋出资的事实,依据的是其向林某于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的转账,但并无提交上述转账载明为购房款的依据,且庄某在审中陈述其转给林某的款项中部分为购房款,部分为补贴家用,至今也不能明确那笔转入款项为代为支付购房款的款项,因此,在林某否认前述转账为购房款的情况下,庄某向林某转账超出补贴家用的部分款项,属于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该款项并不能当然的认定为庄某支付涉案房屋的购房款,因此,庄某提交的证据尚未达到全部出资的证明标准。同时,庄某在本案中没有举证证明其与林某曾就借名买房签订过任何协议,庄某表示其与林某就借名购房达成了口头协议,对此,林某也不予确认。可见,庄某亦未完成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的证明标准。而涉案房屋的购买是否由庄某主导与原业主、中介方进行洽谈,基于双方之间的关系,亦不能直接以此认定庄某就是该房屋的实际购房人。因此,庄某以其借用林某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为由,抗辩不同意搬出涉案房屋,理据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


大家都在看

商品房244讲:协议预定不买房不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房价下降了,房子不好卖了,开发商为了卖房也是花招百出。如下面这个案件,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