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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抢建房屋补偿咨询
2022-10-31 15:30:34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从什么时候起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房屋不予补偿?
张静律师解答:从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
相关法条: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2017年8月14日印发,有效期3年。
第八条 建设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属非储备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持立项批准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等材料,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属储备用地的,由储备机构持规划部门确定的储备用地界址坐标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第九条 用地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预告,在被征地现场、被征地村集体所在地或村民聚居地张贴,并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征地预告或者建设通告发布后,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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