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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律师 哪个股东有权主张权利咨询
2022-11-01 17:23:16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谁有权主张股东权利?
张静律师解答:实际出资人,但是实际出资人想显名登记为股东,必须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判决书节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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