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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擅长打不当得利官司的律师 退款判例咨询
2022-11-17 18:21:54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买房后开发商同意换房,之前的定金能退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买了一套房,支付5万定金后,发现房屋正对高压线。于是跟开发商协商,换了一套房,又交了5万定金。但开发商不同意退之前的5万定金,原告起诉后获得法院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逸某公司是否应向黄某返还5万元?对此,本院分析如下:从一审查明事实可知,黄某为购买广州南沙房屋,先后于2018年9月30日签署《认购书》认购13B-xxx房,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认购书》认购15A-xxx房,两次认购均向逸某公司支付了定金5万元,现黄某以逸某公司因13B-xxx房正对高压电线同意其换购15A-xxx房为由要求逸某公司返还多收取的定金5万元。由于黄某两次均向同一家公司,即逸某公司认购房屋。故,黄某如因违约被逸某公司没收所支付13B-xxx房5万元,不寻求换购而仍向逸某公司购房,显然不符合购买方正常的心理。2018年12月20日,黄某向逸某公司支付认购15A-xxx房的定金5万元,同日,申请延长付款时间至2019年4月15日前,逸某公司现场经理刘某签名确认,而根据一审黄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逸某公司销售人员陶某却说:“2018年12月25日首付交齐签约。”由此可见,陶某该话显然并非针对15A-xxx房应支付的首付而言,黄某所述陶某承诺其于2018年12月25日交清首付针对的是其之前认购的13B-xxx房更为可信。为此,如陶某同意黄某于2018年12月25日仍可交齐首付签约,而黄某又于2018年12月20日同时认购15A-xxx房,支付5万元定金,即存在同时购买两套新房屋的情况,加之黄某名下已有一套房,黄某同时认购两套新房屋与本市限购政策不符。为此,黄某主张因13B-xxx房正对高压电线,逸某公司同意其换购15A-xxx房,要求逸某公司返还多收取的定金5万元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一审法院驳回黄某全部诉讼请求欠妥,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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