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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律师
2022-11-18 16:43:01 来源:张静律师
1、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有效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或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无效。
2、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设立项目公司出资的,出资协议有效。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应当承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划拨的土地先出让再转让,转让需政府批准吗?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再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的,构成“先出让再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关系。该转让行为,无须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4、划拨的土地先转让再出让属于什么合同关系?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交由国土部门收回,由受让方与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构成“先转让再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补偿合同关系。
5、划拨土地约定先转让再出让,未能竞得使用权怎么办?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约定实行“先转让再出让”,但受让方未能在招拍挂程序中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补偿合同关系。
6、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拟受让方之间的补偿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对相应损失分担与利益分配,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应当在相互返还取得的财产基础上,按照双方过错予以确定。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因放弃划拨土地使用权而由政府给予的补偿,既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亦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更不是用划拨土地出资后的投资收益,拟受让方无权要求分配。
7、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同意能直接转让吗?
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经批准直接取得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构成“转划拨”。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补偿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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