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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专业高管类劳动仲裁律师 起诉员工赔偿咨询
2023-03-21 17:16:38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员工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让员工赔偿吗?
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让员工赔偿,但金额比较低。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要求员工赔偿11万,一审支持了9万多,二审改判支持1万9。
基本案情:
2014年11月15日,邓某入职北京某建设公司,岗位为施工员,工作职责主要为指挥和安排现场施工。2015年5月14日,邓某在某项目的施工现场指挥挖掘机司机施工时,将地下电缆挖断。后建设公司以邓某工作失职为由,请求邓某赔偿损失113787.95元(包括抢修费47017.95元、律师费16770元,以及被工程监理公司罚款50000元)。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邓某向建设公司赔偿抢修费47017.95元及工程罚款50000元。邓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邓某向建设公司赔偿19403.59元[(50000元+47017.95元)X20%]。
法官说法:
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如果因为自身过错,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导致用人单位受有损失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同时应考虑到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差异,在抵抗风险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用人单位在从事经营的过程中,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的经营风险。在损失较大时,不宜由劳动者承担全部损失,用人单位自身也应承担部分损失。
本案中,邓某作为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单位规定,有违工作职责,导致建设公司存在损失,其应对建设公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建设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其应承担用工过程中相应的经营风险,不应全部由劳动者承担。故二审酌定劳动者承担2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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