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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律师 精神损失费咨询
2023-06-28 18:23:43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可以的。如果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判决书节选:
至于侵权赔偿的数额,陆某的言行客观上给杨某造成了精神损害,故本院酌定陆某承担1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各类侵权纠纷案件,如侵犯个人名誉权纠纷案、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侵犯隐私权纠纷案、商业诋毁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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