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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律师 收楼了还能索赔吗
2023-07-20 17:12:40 来源:张静律师
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收楼了还能索赔逾期交楼违约金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可以,但只能索赔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到实际收楼日之间的逾期交楼违约金。收楼后就视为放弃对收楼后的时间主张逾期交楼违约金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林某与大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竣工验收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经环节,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始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据此,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条件。上述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低于法定条件,大某公司直至2017年10月30日才取得涉讼楼盘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其在交楼时还不具备法定的交楼条件,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至于大某公司提出林某签署《信息确认书》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抗辩,确认书内容载明是针对涉案房屋面积差异价款结算完毕及办理产权证事宜而签署的,故对大某公司的该抗辩意见法院不予接纳。虽然案涉房屋在2017年7月22日尚不具备法定交楼条件,但林某仍于该日办理接收涉讼房屋,应视为对交楼标准的让渡,故林某要求大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7月22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合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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