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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宅基地房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律师

2023-11-23 14:44:36 来源:张静律师


增城区宅基地房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律师

广州宅基地房首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宅基地房首次登记需提供以下4项材料:

1、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2、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认定为合法使用的证明

3、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申请人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

4、房屋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附图等。

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向广州规资局发函询问宅基地房首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规资局就进行了回复,以下是判决书节选:

本院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函了解目前广州市某区宅基地(房屋)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如办理过户需要何种手续。该局复函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证》并非房屋的权属证明,权利人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划》第六十六条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包括: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认定为合法使用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申请人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房屋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附图等。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方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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