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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个人合伙争议律师 退股法律责任咨询
2024-01-02 16:56:26 来源:张静律师
股东退出公司的经营后,其他股东还能要求其承担支出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股东退出公司时,如果有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该协议是有效的,应按协议履行。如果协议约定退出后公司的债务概不承担,则债务与退出的股东无关。如果协议约定要承担,该股东就要承担。总之一句话:有约定从约定。如下面这个案件,曾某、彭某、唐某三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鲍某公司。但工商登记仅有彭某合唐某,无曾某,相当于曾某是隐名股东。后三人协商,同意曾某退出,由彭某和唐某共同对其补偿8万元。曾某退出后,彭某合唐某起诉要求曾某承担退出之前公司的店面开支、工人工资、装修尾款、包装费等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初曾某退出之时,三人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曾某退出之前的成本及收益分配均已处理,故彭某、唐某无权再要求曾某承担其他开支,判决驳回彭某、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鉴于曾某于2021年5月13日退出案涉合作项目,之后未再参与公司经营,故在此时间之前产生的项目成本及收益分配等事项,各方均已协商按照协定方案处理,彭某、唐某主张曾某承担2021年4月-5月期间的店面开支、5月工人工资以及筹备阶段的装修尾款及包装费等,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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