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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律师张静:起诉家人分钱或分房属什么案由纠
2024-06-28 16:53:01 来源:张静律师
分家析产第47讲:起诉家人分钱或分房,案由怎么定?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案由。如果分割的财产是已去世的人的遗产,则属于继承纠纷。如果分割的财产是家人都有份的财产,则属于分家析产纠纷。如果是家庭成员侵占其他成员的钱或物,则是侵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如下面这个年纪,大儿子起诉二儿子支付土地出售款。理由是土地是父母的,自己也有份继承,二儿子无权独占。大儿子立的是不当得利纠纷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土地出售款全家人都有份,已去世父亲的部分由其他家庭成员继承,故本案属于分家析产纠纷案。
判决书节选:
本案应为分家析产纠纷。 杨大儿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起诉杨二儿,依据是其认为案涉土地使用权出售款的三分之一为其所有,杨二儿占有该部分出售款拒不返还,应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庭审中,杨大儿主张该案案由为分家析产纠纷,分割所继承的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款。 对此,分析如下:案涉土地使用权原为杨大儿和杨二儿的父亲杨父和母亲黄母共同所有。 杨父去世后,其享有的份额由配偶和子女继承。 根据《继承权公证书》《土地登记卡》,案涉土地使用权由黄母、杨大儿及杨二儿共同继承,且已经完成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即各继承人已经完成对被继承人杨父所有的该土地使用权份额的继承。 继承完成后,案涉土地使用权为黄母、杨大儿及杨二儿共同共有,且三人为母子关系,具有家庭成员的属性。 现杨大儿主张分割该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款,故本案应为分家析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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