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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遗嘱继承纠纷律师张静:父亲已去世孙子能继承爷爷遗产吗?
2024-07-15 17:10:09 来源:张静律师
继承纠纷第134讲:父亲已去世,孙子能起诉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有权,父亲已去世的情况下,本该父亲继承的爷爷的遗产部分,由孙子继承,称为代位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爷爷去世后,奶奶和伯父们将爷爷的遗产分了,未给已去世的大儿子分。大儿子的女儿大孙女知道后,起诉奶奶和伯父们,要求分割遗产。法院审理后认为,大孙女有权要求继承大儿子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判决奶奶和伯父们支付遗产份额给大孙女。
判决书节选:
案情:被继承人谭父与胡母是夫妻关系。 被继承人谭父于2009年8月18日死亡。 被继承人谭父与胡母共生育五个子女,分别是谭某7、谭某4、谭某1、谭某2、谭某3。 谭某7于2008年11月13日死亡。 谭某7与周某于年月 日登记结婚,共同生育女儿谭某5。
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均确认被继承人谭父享有的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村第六经济合作社的2009年至2020年的股份分红款91800元属于被继承人谭父的遗产。 被继承人谭父生前并未订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故上述分红款应按照法定继承予以继承。 胡母等五人及谭某7为被继承人谭父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谭某7先于被继承人谭父死亡。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胡母等五人虽陈述谭某5存在遗弃、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的情形,但其所举证据未能充分证明其主张,关于该点意见,不予支持。 故谭某5代位继承被继承人谭父的上述分红款。被继承人谭父名下的分红款91800元由谭某5、胡母等五人继承,各继承1/6份额,即各继承人15300元。 谭某5、胡母等五人确认该91800元由胡母实际领取,现谭某5主张胡母予以返还,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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