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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专业土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土地登记规定咨询

2022-07-21 16:04:40 来源:张静律师


广州海珠区专业土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土地登记规定咨询

  张静律师解答:《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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